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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隍文化

城隍漫议

  一

  福州城隍庙据《福建通志·坛庙志》记载是在越王山之东,即建在城北冶山之巅,俗称“城隍顶”,系晋太康中迁城时建的。宋绍兴二十七年,郡守沈调增创堂宇①,所奉的城隍是全省都城隍。庙内配祀府、县城隍。福建城隍爷没有指具体的姓名,有的说是汉代的周苛, 有说是指唐代光禄寺大夫樊令宇;有说是指宋代两度任过福州知府和一度任过泉州知府的蔡襄;有说是指明初大将,曾在福建筑城设防,抵御倭寇,屡立战功的汤和。据说,为人刚直廉洁,死后才可以当城隍爷。民间认为城隍的主要任务是抓“鬼”。他是掌管人间赏善罚恶 之事。他是铁面无私、刚直不阿的神。以前城隍庙正中的一副对联说明了这个问题。它写道:“举念奸邪任尔烧香无益;存心正直见吾不拜何妨”。正因为传说城隍神十分刚直、大公无私,古时许多官民都敬畏城隍爷,“凡有司(即政府官员)将视事,必斋宿庙中”②,他们 就职前必须在城隍爷面前宣誓。

  二

  城隍神是人们所造成的,体现统治者的意志,尤其是最高统治者的意志。据《明史·札 官志三》记载;朱元璋建国伊始,即于洪武二年(1369年)正月,大封京都及天下城隍。他对中书及礼官说:“城隍神历代所祀,宜新封爵”。③于是封京都城隍为“示天鉴国司民升 福明灵王”;各地城隍封为“鉴察司民威灵公”,官级为正二品,与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 等六部尚书平级;各州、府城隍为“灵佑侯”秩三品,与六部左右侍郎平级;县城隍为“显佑伯”,秩四品,与都察院全都御史、大理寺的左右少卿平级。这种鉴察权力是当时最高统 治者明太祖朱元璋给他们的。城隍爷被认为是阴间的长官,故各处城隍都以人鬼充之,即以去世的英雄或名臣、名将充之,把他们立为当地的城隍爷。为什么各地城隍都以去世的英雄或名臣、名将充当呢?因为各朝从中央到地方官吏太多,最高统治者无法查察他们的行为, 为了监察、限制官吏,明太祖朱元璋诏天下府、州、县建立城隍庙,规定城隍的官阶规格要与当地的官署正衙相同,这样无形中各地就有阴、阳两个衙门,这对许多人间的官吏从精神上起威慑作用。朱元璋曾对大学士宋濂透露过心理话:“朕立城隍神,使人知畏;人有所畏, 则不敢妄为”。④说明他是利用神的威力,使属下的官吏(也包括百姓)“所畏”而不敢胡作非为。说到底,神权还要听命于皇权。
  朱元漳还命令词臣、墨客撰制文章颂扬城隍。召的是以这些城隍在世时的廉洁无私、光辉业迹作为样板,来激励官吏(也包括庶民),使贪官污吏良心上受到谴责。百姓因身受贪官污吏的欺压和迫害,希望有城隍为老百姓洗雪冤案,打击奸邪,为他们撑腰作主,保护他们的生命、财产的安全。这也正如朱元漳所公开宣称的:“朕设京师城隍,俾统各府、州、县之神,以鉴察司民之善恶而祸福之,俾幽明不得幸免”。⑤

  古时城隍庙中神的队伍,也是十分庞大的。城隍两旁分列判官、录簿、牛头、马面、黑、白无常等等,显得十分阴森可怕。除了主神城隍外,还有不少其他神明,如阴间鬼王地藏王、阎罗天子、十殿阎罗王、包公等。此外,还有华光大帝、齐天大圣(孙悟空)、劝善大师、救苦天尊、土地公等等,真是五花八门。统治者之所以规定设这么多各种神明,是根据人间的需要来设立的。
  总的看来,这些神鬼有两种职能:一种是牧师的职能,另一种是刽子手的职能;也就是怀柔的与威吓的两手。也就是朱元璋所讲的:“调 阴阳,统辖神氐,纠察善恶,主判生死,以彰报应”。⑤朱元璋从小是出生在贫苦农家,懂得民间困苦,因而在建立明朝初期,不仅实行废除苛政、搞屯田、广积粮、丈量土地、均平赋役、兴修水利、抑制豪强、严惩贪官污吏、奖励廉吏、减轻对工匠的奴役、与民休养生息;而且从思想上控制官民,下令从中央到地方建立各级城隍庙,用神的力量加强对各级官吏和平民百姓的统治。他为加强皇权而废除 宰相的职位。在皇权还达不到的权力空隙就利用神权来填补,以便在精神上和行政上对官民实行更牢固、更全面的统治。

  四

  城隍本来是防备敌人攻击的城壕,由于古代官吏和百姓认为它能“御灾捍患,有功于民”,因而奉祀它,神化它。最高统治者利用它作为统治官民的手段。城隍被最高统治者神化后,加浓了偶像迷信色彩。当时可能对贪官污吏以及干坏事的人,起过某种震慑作用,因此得到正直的人们的信仰。
  注释:
  ① 福建通志·坛庙志)卷一。
  ② 福州府志)卷十六(先典志)三饲庙上。
  ③ 明史·礼官志)三。
  ④ 《续文献通考》。
  ⑤ 上。
  ⑥ 《新修东芜县志)卷十八。
  (作者工作单位:邓华样,福建省博物馆 肖忠生,福州市社科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