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漫长岁月中,保留有一种“神道设教”的传统。这种传统是蒙昧时代万物有灵论与社会教化相结合的产物。虽然许多民间信仰在封建社会被官方视为“淫祀”,但也有许多民间神祗受到封建帝王的敕封,即所谓“法施于民则祀之,以死勤事则祀之,以 劳定国则祀之,能御大灾、捍大患则祀之”。城隍信仰在古代得到官方的认可,特别是在明朝之后得到皇权的刻意推行,直至封建社会的结束。 作为官方认可的神明信仰,从社会功能分析,过去学者多从“神道设教”、维护封建统治方面着眼,如同看待一切宗教一样,认为是“精神的鸦片”。实际上作为一种社会事象,其社会功能不可能如此简单,对城隍信仰的社会功能分析亦不能如此简单。 一 城隍信仰在唐宋以后得到最高统治者的鼓励,逐渐在全国许多地方传布,特别是自朱元璋取得皇权后大力抬高城隍的地位,城隍信仰遍布各地,成为官方公开支持的一种神明信仰,对此,《明史·礼志》、《太祖实录》均有较详细记载。洪武三年,“定庙制,高广视官署厅堂”,“在王国者王亲祭之,在各府、州、县者令主之”。后来形成地方官上任须先斋戒沐浴、祭拜当地城隍的惯例。最高统治者利用神明自然有其目的。朱元璋获取皇权之后,希望百姓不要再造**,以保皇权稳固。洪武二十年,他改建京城城隍庙大兴土木。庙宇竣工时,他对翰林院学士宋濂说:“朕立城隍神,使人知畏;人有所畏,则不敢妄为”。一语道破封建帝王利用神明巩固其 封建统治的目的。朱元璋的儿子朱棣有一道诏书曾刻在北京都城隍庙的石碑上,其中也道出其推行城隍信仰的目的:“监察民之善恶而祸福之,伸幽明举不得侥幸而免”。 城隍信仰和其他神灵信仰一样,有其消极的一面。但若将城隍信仰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事象来考究,其社会功能却是多种的。例如:在古代社会的某种特别时刻,城隍信仰有凝聚民众的功能;城隍庙会也有集市贸易的功能;迎城隍又带有娱乐功能等等。 本文将详细引证闽台方志等资料以说明城隍信仰的另一种特殊功能,即“神道设教’”所教化者非仅百姓,而且包括统治阶级中的一些地方官吏。
二 为吁祷甘霖普济极旱事。窃以民依恒仰赖于神,舞 必竭诚而请。台阳分类之扰,稍干天和;制府整旅而来,爱定地守。去疾即是树德,取残允宜屡丰。乃去年自秋 冬,罕沐甘雨,北路由内及外,皆被台风。怅晚收之减于前,望改岁之协于顺。何意九十之春光已过,寸尺之膏泽未 。枯槁有如 乾,炎蒸无殊盛夏。偶然燥极云起,骤散于当年之风,即或润洒凉生,仍企彼脐西之霓。内山埠圳所蓄,尚能溉田;广平 相望,奚由布种!毛泽尽则时穷,人力竭则农困。前言多识,斯古神人之应上公;旧章可循,征汉名儒之著《繁露)。靡神不举,匝月无灵。讵彼苍不仁悯斯民,殆有司弗恰恭厥事。假守半载,从政一善无闻。宽未济则驱雀稽诛,惠未周则嗷鸿难集。或庶言庶狱之多积压,吏因缘以为奸;或要誉要名之近逢迎,人寿张以为幻。满假不能持戒,怨管未由上闻。遂以诊气召咎征,常引积衍发深省。伏愿城隍尊神,偕诸神转达上帝,罚此尸位, 彼编氓;速降三日以往之霖,顿苏十旬以来之旱。民食不乏,祸衅潜消。古人或躬为牺牲,或亲系 ,皆刻苦而自责,乃感格之有由。传安窃欲稽古而仿行,尚恐荣名之徒貌,惟是为民请命,何忍当官惜身。凡有殃咎之加,总无怨悔之念。伏冀尊神默鉴愚悃,普施农膏,玉烛既调四时,金攘仁盈千里,易胜企望之至。道光七年四月初九日,暑福建台湾府事鹿仔港理番同知邓传安谨疏。 牒台湾府城隍文 伏以鬼有所归,乃不为厉。中元郊外设祭,载在国家祀典。所以妥无主之游魂、惟城隍尊神,实莅其事。台郡人民,半自内地冒重险而来,进出以鹿耳口为门户。船只或阻浅阻风,不得径出径入。问值滔天巨浸,人力难施,往往失事,其险倍于外洋。如今春领钩井兵,及秋初游客棺枢眷属,载胥及溺,得生者少,远近伤心,谅亦蒙神怜悯。顾故土之思,人鬼同情。冒险不得其死,死而有知,眷顾依迟,岂肯恋恋海外?近日海吼异于前时,焉知非游魂为厉?往祷设醮,已馨有司之忱。仰惟威灵公爵秩尊显,如一路之福星,海岛商民内渡,必官给照乃行。想幽明事同一体,为此碟呈神鉴,伏冀俯念无主游魂,陷于险远,思归不得,默赐引导,护还故乡,得享族类 祀,不淹滞于寂寞荒埔。稗海外长庆安澜,实千里无疆之福。道光八年七月十五日,福建台湾府知府邓传安谨碟。 在(龙岩州志)艺文志二中保留一篇明龙岩知县汤相的《重建三坛记》。由于城隍之祀与风云雷雨山川合祀,故录下,从中可以看到汤相之为官: 重建三坛记 夕之常职有二: 在治民,在事神。二理合一,不容偏举也。龙岩故有三坛。各建于南北之郊。北祀社稷;南祀风云雷雨、山川、城隍;附于北坛之西者,祀邑厉。岁久颓篱弗治,四顾荒芜,畜牧樵采莫禁。春秋致祭扫除,已而复然。嘉靖癸丑,相奉命令兹土,敬谒神祗,阅之恻然。顾民 方殷,未逞修建也。稍加禁聋,岁时裸献,益严对越,罔敢少懈。越岁丁已,学校渐兴,民事渐庶,乃捐俸授谋于 老人,分董其役。时命典史谷钟性省试焉,仍其旧而增饰之。崇址列阶,位序整翼。斋宿有所,宰牲有房,门垣严密,允可凭依。经始孟春望日,越三月告成,祀典攸崇,邑人胥庆。予愧奉职无状,四易寒暑,年谷丰登,雨赐时若,城池保障,灾害不生,神实贲以默惠,民用迄于小康。相虽不敏,于治民事神之道,合为一理,或藉此以自道,罔痹厥职也。遂记之。 在方志中常保留有一些地方的重修城隍庙记,主持重修者大多是“以勤事民者”。乾隆《南靖县志》中保留的一篇《重建城隍庙记》 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明显的例子: 重建城隍庙记 王命爵(河东两浙运使) 天下郡邑,威庙能城隍,司察一方。春秋仲月,合风云、雷雨、山川、社稷并坛而祭,视群礼实重焉。吾邑,自元至正肇创,我朝因之,庙宇旧在县北,祈祷灵验,比诸邑为最。嘉靖辛酉问,罹兵焚,守土者亟议迁城,故去邑二里许。迄今三十骥,寥落倾颓,民无固志,识者忧之。万历癸已春,新会陈公,以名进士来莅兹邑。公,忠爱天成,谟 渊塞。下车日,广询民 ,慨然有兴复之思,而未逞也。 乃公躬节俭,恤疾苦,役非急不兴,财非公不欲。越一年,政通民和,孺裤之歌,盈于道路。遂相度形势,区画工费,谋于士民,白诸当道。择部民廉干有心计者分董其事,授以成画,而躬督率之。池城、学校、仓凛、祠宇秩然并举。爱即邑之中正宏丽、钟灵镜秀者而建庙焉。饰旧鼎新,伐石陶 ,中为堂,前为亭,东西为庆,门墙阶 、窗棂户 ,幽明之礼,劝戒之义,靡不具备,盖彬彬乎逾旧制矣。经始于甲午季冬之吉,不三月而告成。山川生色,老稚腾欢,若有神以默相之者。 夫古之君子,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,是以民惠其德,而神锡之福。公居安虑危,未雨绸廖,皇皇然为千百年久远计。其爱民一念,真可动天地而格鬼神。故役民而民不知劳,赋民而民不病费。神之听之,舒英阐灵,奠安黎庶,纯佑忠良。俾豪俊登庸, 壬屏迹,责皇风于清穆,绵国柞于灵长。神之 实公之赐也。崇德报功,谒有纪极,岂特一时之歌颂已耶!公讳宗愈,字抑之,万历已丑进士,其惠政当别见 于他乘。主簿夏君熙,典史于君 ,教谕叶君 ,司训韦君万良,与有劳绩。而朝夕桔据,趋事恐后者,原任龙川巡检,邑人陈一和也。 撰文者王命爵在《南靖县志》中有传: 王命爵 字仁卿,金山人,号一所,嘉靖乙卯举人。父良佐,以辛酉靖邑之陷,为饶贼所掳,命爵亲诣贼巢,求身代父,贼感其孝,两释之。初授密县教谕寻迁庐江令。均平田赋,清革马税,却除例金。迁南京兵马司,以治狱不冤绩最,擢韶州同知。从征罗滂,筑西宁城有功;榷南雄关,一尘不染。两台交荐,加四品俸服,盖异数也。嗣升广西太平府知府,信学蛮貂,清畏人知。升两浙运使,以母丧归。复除河东,积羡悉归官 。岁歉,捐俸赈饥,所全活甚众。自同知迄运使,三次入觐,三锡清廉之宴,诚所谓遇知天于矣。致政归家,宦囊萧条,布袍疏食,洒然自得。卒时年八十。家贫,称贷以殓,无愧古廉吏也。 王命爵作为一个封建官吏,能“积羡悉归官 。岁欠,捐俸赈饥,所全活甚众”,“致政归家,宦囊萧条,布袍疏食,洒然自得”,以致于“家贫,称贷以殓”,真所谓“清官”是也! 陈宗愈在《南靖县志》中亦有传: 陈宗愈 新会人。万历已丑进士,二十一年知邑事。廉明强干,始议复建旧县,令有田而富者,各自占高下出资,遂邑中自爱而能颐指人者董其役。凡七阅月而城郭、学校、仓凛、廉舍,皆次第告成。且筑高塔双溪口,以助形势。上不损公,下不劳民。植弱锄强,公听断,小过辄释。有讼田者,虽盛暑严寒,必履亩躬视,片言立折。民钦之若烈日,爱之若甘雨。升南大理评事。士民立专祠祀之。 一个官吏离任之后,“士民立专祠祀之”,说明他真的是有遗爱于民者。 “神道设教”在今日看来是属迷信行为,一些古代地方官吏并不赞同,遍地丛生的“淫祠”往往在其摧毁之列,但城隍信仰却得到保留。在我省有二个很突出的例子。南宋修纂的《临汀志》有如下记载:庆元间,郡守陈公晔重修城隍庙。庆元二年陈晔知州事,当时,“俗尚鬼信巫,宁化富民与祝史之奸者,托五显神为奸利,诬民惑众,侈立庙宇,至有妇人以裙糯畚土者。晔廉得之,窜祝史,杖首事者,毁其祠宇。郡人广西帐干吴雄,作《正俗论)二千余言绝其事。民有疾,率舍医而委命于巫,多致夭折,乃大索境内妖怪左道之术,收其像符祝火之,痛加惩禁,流俗丕变。” 看来陈晔算是一位“破除迷信,移风易俗” 的官员,做地方官也是有德政的。宋景德年间,在古田县也有一位有德政的地方官,“毁淫祠数百”,独存城隍城: 古田城隍有旧、新二庙,旧庙,在一保云津坊之西,新庙,在县治西,皆祝拓主神也。神姓刘,名疆,世生此土,唐开元间率众归命,愿编户为县。元宗嘉其忠顺,使掌县事。未几纳职,请置吏,偕子弟、族人退居,以俟朝命。诏书褒美封爵,食禄于家。殁而立庙 豆之,号“宁境”,称为“拓主”,父母子弟同享血食,庙地即其故居,或以为旧治即一保之旧庙是也。宋景德问,李堪为宰,毁淫祠数百,独存此庙。……(乾隆《古田县志》卷之五坛庙) 各方志中保留不少重修城隍庙的记文,为我们考察地方官吏的修庙行为提供了资料。冯梦龙在《寿宁待志》中说。“余谓事神、治民,有司之责,未有不能事神而能治民者”。叶向高在《福清县重修城隍庙记》中说:“虽曰先成而后致力于神,然未有慢神而不虐民者”。在治民与事神遇到矛盾时,“好官” 往往采取自己捐俸或暂缓“事神” 等行为: ……吾邑城隍庙创自宋康定间,入明而况侯 、陆侯从大、罗侯向辰、叶侯梦熊先后修茸,皆贤令也。更个数十年又复颓 。岁已未,霪雨为灾,毁城垣,没庐舍,并及城隍。属王侯自崇安以治行优异移令邑。抵任未几,顾瞻庙貌,慨然日: “是唯令事,易敢缓图?” 时方有辽役,公私俱困,无所得货。余谓当劝邑之有力者使输助,侯戚然日:“是唯令事,易敢烦民?”乃卜日鸠工,计徙庸料,木石、蜒、 垣、陶 ,皆手自课较,一切经费悉出自侯,邑人若不闻。……(见乾隆《福清县志》“艺文志” 叶向高撰《福清县重修城隍庙记》) 余日:“初莅官,不务民义而先鬼神,非智”。于是,尚节俭,杜贿赂,剔奸顽,均摇役,崇明亏巳。……于时誊老吴邦环等请曰:“神佑吾民恩握,民敬神,情未将。今庙将祀,欲新鼎建,乞使君主之”。余日:“即今政通民和,百废俱兴,况庙祀当首建者”。乃劝民出资,总得钱二百四十缗。买材龙川之浒,伐石良冈之阴,墙去蚁囊,檐蔽风雨, 革 新,轮奂胜旧。后寝廊库,焕然改观,仪门夹室,伉爽幽雅。落成祭告,余忝主神祀,有阴阳表里之义,当与神誓,遂执爵,祝日:“乾延为民,立庙事神,春秋享祀,礼极修明。欲奠民居,足民食,御灾捍患,神当钦奉德意”。又祝日:“民建新庙,岁事必祷,忧患必祷,欲感遂通,神当式副民意”。又祝日:“锡庆罔替,敬恭靡懈,神当赫赫,厥声濯濯,厥灵于万斯年富庶寿宁”。……(乾隆《长泰县志》卷之十一艺文志,明邑令刘铎《城隍庙记》) 据该志卷七“秩官志·名宦” 载: 刘铎 廉明练达,政尚宽厚,劝课农桑,留心学校,疏治 塘,坛庙、廨舍、无不修暮。每月朔望,则封(对)神祷誓,不为蠢政害民之事,而心事如青天白日。历任九载,始终一节,刑清讼简,事集民安。民畏其威,亦怀其惠。及去,民立碑思之。
三
城隍神原先只是保护某一城市安全的神灵,后来其神格从自然神变为社会神,其职能也扩大了,变成与地方官吏相对应的掌管一方事务的神灵,其来自幽冥之中的超自然的威力比阳间地方官吏更胜一筹。“凡新官人境必致肃斋宿而后履任,祈祷水旱必先碟告”(高拱乾《台湾府志》卷之六典秩)。我们今天可以想象那些地方官吏“诚惶诚恐”地匍伏在城隍神像或神坛面前祈祷的情景,揣测其心理无非三种:一是不信神,但为守制而不得不表演一番;二是将信将疑,宁信其有,不可信其无;三是真诚地相信神灵的存在,虔诚致祭。城隍信仰的社会功能在第二、三种地方官吏身上无形起到3种“督官” 的作用。“聪明正直” 的城隍神对于信他存在的地方官吏来说肯定具有威慑作用。中国自古以来“神道设教” 的传统,在城隍信仰中的作用是不但教化了百姓,也教化了统治阶层中的一些地方官吏。当然,一个地方官吏的德政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,并非仅仅因为有城隍信仰。 不论是信仰的教化还是儒家学说的教化,在封建社会中教化有其两面性,一方面为巩固封建王朝起了作用,另一方面通过地方官吏这个中介有利于百姓休养生息。 |